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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 迷雾地下室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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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抵达龙番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的时候,刚好看见胡科长他们勘查组检验完尸体在锁门。

“你们怎么又来了?”胡科长一脸茫然。

“又发生了一起未知名尸体死亡的事件。”但法医说。

“你们这是来我们市局体验生活吗?”胡科长笑着说。

我挠挠头,说:“邪了,最近事情连续发生,就没有停过。你们刚才的检验结果怎么样?”

“简单的尸检。”胡科长说,“排除机械性外伤,排除机械性窒息,排除疾病和电击,现在基本肯定是中毒死亡了,就要看是什么中毒了。我们看了胃内容物,和现场呕吐物的成分吻合,和现场桌上的菜是吻合的,而且是用过晚餐后不久死亡的。”

对很多法医来说,腐败尸体未必就是最恶心的。有的时候,对胃内容物的分析,也是很难受的。毕竟要把胃内、肠子内的东西弄出来,然后一点一点地筛,最后根据食物形态来分析和现场的食品是不是同类。毕竟法医也是人,也要吃东西,难免会在吃相同菜品的时候,想到那恶心的胃内容物的状态。

“法医看胃内容物这活儿真恶心。”林涛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说。

大宝眨巴眨巴眼,说:“恶……恶心?没什么呀,看惯了就好了。上次我请你们吃野生老鳖,你们吃得不是挺快活吗?”

“什么意思?”陈诗羽警觉地问。

“上次我喝多了,路过一个水库的时候,趴在水边就睡着了。”大宝说,“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旁边趴着一个老鳖,于是我就提回家红烧了给你们吃了。不记得了?”

“记得啊,然后呢?”林涛说。

大宝说:“哦,那是因为我当时喝多了,吐了,老鳖从水里跑出来吃了我吐的东西,然后它也醉了。不然,我怎么抓得住一个大王八!说明胃内容物有的时候还可以钓鱼,钓的还是甲鱼。”

“我关心的是,我们吃了那只吃了你胃内容物的老鳖?”林涛瞪大了眼睛。

大宝故作无辜地点点头。

“你他妈也太恶心了!”林涛和陈诗羽一起去捶大宝。

“这里别闹。”我制止了他们,说,“胡科长你们赶紧去送检吧,出结果了也告诉我们一声。我们也要开始检验这具腐败尸体了。”

胡科长锁好门,点点头,说:“估计检验结果今天夜里能够出来。”

说完,胡科长一组人上车离开,而我们则留下来对山中的腐败女尸进行尸检。

因为腐败的关系,死者的衣物牢牢地粘在尸体的皮肤上。而死者的皮肤又因为腐败液体的渗透,变得容易脱落。所以我们去除了死者衣物以后,死者的表皮也就脱落得差不多了。

和尸表检验的结果一样,我们仔细检查了这具“绿巨人”,全身都没有找到明显的损伤。表皮是不是存在擦伤,则不得而知了。

我重点看了看死者的足底,因为死者是赤足的,如果足底干净则会是一个疑点。不过,此时腐败液体产生,死者的足底黏附了大量的泥土,究竟是生前行走时黏附还是死后黏附,已经不太好判断了。不过,死者的足底表皮并没有因为脱衣服而损坏,我小心翼翼地用纱布将死者的足底擦净。

因为腐败,死者的足底皮肤都已经皱巴巴的了,有没有损伤实在不太好判断。但是总体看上去,好像并没有老茧的普遍产生。

一个长期赤足行走的人,足底会没有老茧吗?现场灌木丛生、石子遍布,爬了一半的山,足底没有大的溃口可能吗?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些疑问。但是毕竟尸体是高度腐败的,有可能导致征象的错误,所以仅凭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

说不定,并不是一直赤足,而是走到半路才把鞋子走掉呢?

现场附近有杜洲的血迹,还有杜洲的鞋子。鞋子,是不是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

一时想不明白,还是从尸体解剖开始。

但法医和大宝一组,对尸体的胸腹腔进行解剖检验,而我则剃除死者的头发,对死者的颅腔进行检验。

剃下头发后,我把头发整理好,准备放进塑料袋。突然,窗口的一束阳光照了进来,我愣了一下。

“这头发,我怎么感觉好像染过?”我说,“好像是栗色的。”

“不会吧?”大宝探头过来看。

大家都知道,如果是个流浪人员,染头发则不太好解释原因。

“没有啊。”大宝说。

“你鼻子那么好使,眼神咋就不行?”我把头发举起来,让阳光照射。

“我也看不出来。”林涛说。

“是我眼花吗?”我有些质疑自己的发现。

“不是眼花,是色盲。”但法医也帮腔道。

“好吧。”我把头发装好,说,“死因找到了吗?”

但法医摇摇头,说:“没有任何损伤的征象,虽然有窒息征象,但是口鼻腔和颈胸部并没有损伤痕迹,也不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胃里面虽然是空的,但是肠内是有明显食糜的。也就是说,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七八个小时死亡的。食糜我们也看了,毕竟已经消化到了肠道,基本辨别不清食物形态了。”

我突然想起大宝的老鳖,泛起一阵恶心。

“既然这样,显然也不是迷路后饿死。”我说,“那死因是什么呢?”

说话间,大宝已经用“掏舌头”的手法,把死者的食管、气管和肺脏拉了下来。因为腐败,内脏器官的结构都已经模糊不清了。

“病理又做不了,拉脏器做什么。”但法医说。

大宝则仔细分离了死者的喉部,说:“你们看看,死因应该在这里。”

顺着大宝的手指,我们看见死者的喉头部位被大宝分离得很干净。这里的软组织颜色明显比周围软组织颜色要深,而且因为肿胀,闪闪发亮。这里的肿胀不均匀,显然不是由腐败而导致的肿胀。基本可以确定,在死者死亡之前,喉头就已经水肿了。

死者喉头水肿的程度是比较罕见的,整个喉管都因为周围软组织肿胀而被堵塞了,会厌因为被挤压,微微翘起。如果不用手指去探查,甚至不知道死者的气管入口在哪里。

“喉头水肿吗?”我从大宝手中接过死者的喉头,问道。

大宝点点头,说:“我刚才在检验死者口腔的时候,就看见喉头部位好像有些反光。如果不是高度肿胀,从口腔里是看不到反光的。”

我点了点头,用手术刀切开死者的气管。气管因为是软骨,所以腐败的程度远远没有其他软组织那样快。死者气管内侧的形态还都是正常的。从气管的内壁,可以看到密密麻麻交错的毛细血管网。显然,这也不是腐败形成的,而是一种生活反应。

“死者的气管也是高度充血。”我说,“虽然进行组织病理学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推断出,死者死于哮喘病引发的喉头水肿。”

“死者有哮喘?”但法医问。

我说:“很有可能。”

“如果有哮喘,还得不到治疗,她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以前哮喘发作的程度并不严重,而这一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发作程度加重,又得不到治疗,所以引发了喉头水肿而窒息死亡。”

“又或是有人看护的精神病患者,在走失后迷路。”林涛说,“不巧的是,迷路了以后,又突然发病,没有得到及时救治。”

“如果真是这样,倒是好事。”我点点头,说,“如果是有人看护的精神病患者,走失后肯定会报警,甚至录入DNA,那么找到尸源也就方便结案了。”

“好在是死因找到了,而且是疾病死亡。”但法医松了一口气,说,“既然是疾病死亡,死者身上没有伤,会阴部也正常,没有遭受性侵的迹象,死者穿着又这么廉价,也不像是有侵财的事件发生,这应该就不是案件了。不是案件,我们法医的工作也就完成了。”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心想既然死者不是被他人杀死,那么即便是和杜洲有关系,杜洲也不是凶手。想到这里,我的心里踏实了一些。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进行个体识别了。我拉开死者的下颌骨,准备对死者的牙齿进行观察;而大宝则开始用电锯锯死者的骨盆,准备拿下耻骨联合进行观察。

死者的牙齿非常洁白、干净和整齐。

“她的牙怎么这么干净?”我说。

林涛探头过来看看,说:“看起来她平时确实是有人看护的,是意外走失的。”

我点点头,看了看死者的牙齿咬合面说:“死者一颗蛀牙都没有,保养得不错。看咬合面,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

“这么年轻?”林涛惊讶道。

我说:“越年轻越好,有报失踪记录的可能性就越大。”

尸检结束后,但法医一方面要赶回去给办案单位提供法医学意见,一方面要把取下来的耻骨联合进行水煮处理,观察联合面形态从而更加精确地推断年龄。

而此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我们也就各自准备回家。

虽然发现了一些杜洲的痕迹,仿佛是将工作推进了一步,但是面对茫茫人海,我们依旧无计可施。

在检查完女尸后,我的心里总是隐隐地觉得她和杜洲的失踪有着一些若有若无的联系。但这种直觉究竟从哪里来,我也说不清楚,更没有依据去支持。仅仅是因为两个现场距离比较近吗?我自己想不明白,就不再去深想,一心赶回家去,抓紧这些没有出差的时间,和儿子拉近距离、搞好关系。

带孩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睡觉的时间。

一觉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我刚刚走进办公室便接到了胡科长的电话。

“案件复杂了。”胡科长说,“昨晚我们局理化部门加了一晚上的班,能想到的毒物都做了,可是所有的检材都没有发现有毒物。”

“啊?”我顿时有点蒙,愣了半晌才说,“那您觉得呢?”

“如果要考虑是气体中毒的话,情况就有些复杂了。”胡科长说,“如果是气体中毒,我们提取的检材都不具备检验条件,必须得要血液。所以,今天凌晨,我去了医院,一方面调取了毛庭的病历档案,一方面也提取了他的血液。目前的结果,是排除了一氧化碳中毒;根据病历,二氧化碳中毒也可以排除。是不是有磷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中毒的可能,还在进一步检验。”

“磷化氢中毒也常见于意外事件。在六七月份的时候,很多农户会收回稻谷堆在家里,然后为了防虫,会在稻谷上喷洒磷化铝。磷化铝会和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三氧化二铝和磷化氢,磷化氢是有毒气体,可以致人死亡。”我说,“但是现在不是季节,而且现场也没有存放稻谷的迹象。如果是磷化氢,岂不肯定就是命案?”

胡科长没有吱声。

“我们马上过去。”我说。

坐在龙番市公安局法医门诊,我们轮流翻看着毛庭的病历。

“毛庭现在情况怎么样?”我问。

“生命体征已经稳定了,但是不能说话,好像意识还是模糊的。”胡科长说。

“HBDB、CK和LDH都很高啊,但是炎症反应又不是很明显。”我沉吟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涛一头雾水。

“羟丁酸脱氢酶、肌酸激酶和乳酸脱氢酶。”大宝解释道,“这些化验单几乎都提示了毛庭的心脏功能遭受了严重的损害。”

“如果只是心肌损害,那还是要考虑一氧化碳中毒啊。”我叹道。

“可是刚刚出的结果,毛庭的血内,碳氧血红蛋白含量低于百分之三。”胡科长说,“毛庭平时吸烟,吸烟的人达到百分之四都是正常的。而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肯定要大于百分之十。”

“可是,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也可以解释毛庭血中碳氧血红蛋白低。”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法医毒理学》,说,“从病历上看,毛庭是昨天早晨七点半就脱离了现场环境,并且一直接受吸氧治疗,一氧化碳会通过毛庭的肺脏原物呼出。有研究显示,正常情况下吸氧,一氧化碳的平均半排出期只有八十分钟。而我们是昨天晚上抽取的毛庭的血液,当然早就没有了碳氧血红蛋白。死者的血液提取了吗?”

胡科长点点头,说:“我马上安排人去重新拉出尸体取血。不过,死者的尸斑并没有樱红色的特征啊。”

我翻了翻书,说:“这个知识倒是不太常用的。其实一氧化碳中毒也分型,分为闪电型中毒、急性型中毒和慢性型中毒。我们经常遇见前两者,慢性型倒是不常见。前两者是环境里的一氧化碳浓度高,直接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但是,如果现场一氧化碳含量正好是临界于致死量,很有可能出现慢性中毒,逐渐意识丧失,最终死亡。因为在意识不清的时候,现场一氧化碳含量逐渐减少,然而死者的心肌损害没有得到纠正,所以,最后的结局是心律失常死亡,而体内的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并不是非常高,因此尸斑的樱红色表现也就不显著。”

“可以解释了。”胡科长说,“可是现场环境不是很支持啊。你看,进入现场抢救的人,并没有中毒,而且现场的一氧化碳探测器也没有报警。”

“是啊,这也确实不好解释。”我说,“不如我们重新回现场看看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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