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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 迷巷女鬼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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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尽头,冥冥之中一双命运之手塑造着人类。

——艾尔弗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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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科长,怎么说?”我气喘吁吁地爬上了省城龙番市公安局五楼法医科办公室。

“这么快?你刚才不还在高速上吗?”胡科长惊讶道,“那边的案子结束了?”

我拿起胡科长的茶杯,喝了个底朝天,说:“快说,快说,十一指的案件有眉目了吗?”

“这个专案名不错,”胡科长微笑道,“第十一根手指。”

笑毕,胡科长抬头,发现我、大宝、林涛三人正趴在他的办公桌前盯着他,连忙说:“别急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死者是一名叫作方将的男子,今年三十二岁,是南江市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总。”胡科长说,“侦查部门对死者的周边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方将二十五岁时从事电信诈骗,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然后组建了现在的公司,完成了从非法到合法的华丽转身。”

“南江人?”我显然对这个社会渣滓的发家史没多大兴趣,“南江人为什么会在龙番?”

“他6月2日独自坐火车来龙番谈一笔生意。”胡科长说,“当天晚上和合作伙伴在龙番大酒店吃完饭后,独自回房间。据方将的妻子反映,2日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她打了电话给方将,被方将挂断。因方将计划3日回南江,但3日晚上仍未归家,再次电话联络时,手机已是关机状态。”

“那他住的宾馆,搜查了没有?”我问。

胡科长点了点头:“宾馆在前两天发现方将的房间没有续费,也没有退房,就派人进去看了。一切整齐,无可疑。所以,宾馆就把方将的行李移到了总台保管,直到警察查到宾馆。”

“有了尸源,这个案件破获没问题吧?”我摸了摸胡楂儿。

胡科长眼神里闪过一丝担心,说:“我看未必。”

“未必?”我说,“碎尸一般都是为了藏匿尸体。藏匿尸体是因为熟人作案,害怕事发。所以找到尸源,碎尸案就等于破获了一半。为什么你这个案子就未必?”

胡科长说:“我们不能用常理来衡量每一起案件。所有的案件,或多或少都会有特殊性。比如这个案子,据调查,方将是第一次来龙番,何来熟人?”

“也不一定。”林涛说,“可能是在龙番有故人,或者仇家跟随方将一齐来到龙番。”

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能排除。首先,我们对方将近两天的话单进行了分析,没有任何异常。他来龙番后,除了合作伙伴,没有联系过任何人。其次,如果是仇家跟随而来,在外地杀了人,有必要碎尸吗?”

“有道理。”我说,“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合作伙伴杀了人。”

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们开始也认为是这样,但是保密部门对合作伙伴进行了秘密侦查,可以完全肯定他不是作案凶手。”

“那个……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会是什么样?”大宝急了。

“说的也是。”林涛沉思,“如果只是简单接触的合作伙伴,不会有那么大矛盾去杀人、剖腹、碎尸。”

林涛提醒了我,我说:“对了,死者的内脏找到了吗?”

胡科长点点头,说:“开始我和老韩分析,死者的头在小区后门口发现,尸块在前门口,这应该是凶手的行驶路线。内脏最复杂、最不好携带,我们分析可能是最先抛弃的。所以,我们的搜索重点就定在小区前门口外的一个水塘里。于是我们抽调了附近一个中队的消防战士,把水塘抽干了,发现了沉在塘底的死者的全套内脏。”

“只有法医才具备一次性取下全套内脏的本事吧?”林涛说,“我就没这个本事。”

“我们法医可以从死者舌头开始,一次性拉下全套内脏。”胡科长说,“从本案死者的内脏看,确实用的是法医的手法。”

“学过法医学的人干的?”我问。

“不敢确定。”胡科长说,“这确实是一个疑点。凶手分尸没有从关节下手,显得对人体不太熟悉,但是取内脏的手法又非常熟悉人体结构。我觉得凶手故意不从关节下刀,就是为了迷惑我们警方,让我们分析不清他到底懂不懂法医学。”

“那你分析,凶手取下内脏的行为,目的是什么呢?”我问。

“吸引眼球。”胡科长斩钉截铁。

“吸引眼球?”大宝一脸不解的表情,“会不会是精神病作案啊?”

胡科长摇摇头,说:“精神病作案的特点是不顾后果,行为凌乱。但是这个案子分尸有序、剖腹有道,而且还有个割槽捆绑的有目的性的特征性动作,看起来不是精神病作案。”

“那……”大宝挠挠头。

“可能和死者不熟悉,碎尸剖腹,吸引关注,抛尸不用包裹物,抛尸地点选择在闹市区。”我抬起头看着胡科长,“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故意让我们发现,”胡科长垂下眼帘,“挑衅警方。”

我点头赞成:“凶手的碎尸行为不是为了匿尸,反而是为了让我们更方便发现。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对手是在向我们挑战!”

“而且我们的对手,还懂一些解剖知识。”胡科长说,“不会是自己人吧?”

“胡科长,”韩法医推门进来,见到我们很惊讶,“你们都回来了?不是去弄那个什么什么领导被杀的案子了吗?”

“破了。”我淡淡地说,思绪还在胡科长的那句“不会是自己人吧”里出不来。

韩法医继续对胡科长说:“按你的吩咐,我们又仔细看了看这个,觉得应该是死后切下的。”

说完,韩法医扬了扬手中的塑料透明物证袋。

胡科长点了点头。

我的好奇心瞬间打断了思绪,从韩法医手中拿过物证袋。

物证袋里装的是一根手指,略微弯曲,断段黑红,骨碴儿露在断段的软组织外。

“我正在考虑这个第十一根手指的问题。”我说,“你们刚才怎么说来着?”

“对于这根手指,我们考虑了很多。”胡科长说,“经过DNA检验,这根手指确实不是死者的,是另一名男子的手指。开始专案组怀疑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分尸的时候,不小心砍断了自己的手指。”

“是啊。”韩法医说,“毕竟尸块的每处断段,都有几十刀砍痕。反复砍击,容易伤及自己的手。”

“所以你们就通过生活反应来排除这种可能性?”我拎起物证袋,仔细地看着手指断段,“最近还真奇怪了,和手指耗上了。上次那个地沟油的案件,最初发现的是手指,这个案件又多出来一个手指。”

大宝凑上来看,说:“断段出血不明显,且有多次切割的试切创。看起来不会是误伤。”

“嗯。”我点头道,“确实是死后切下来的手指,而不是不小心砍下来的。”胡科长说:“不知道这两个死者会有什么关系?不知道这第十一根手指和这个碎尸剖腹案有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两起碎尸案件都抛在一个地方,”我说,“那还真是巧到了极点了。我觉得两者关联度很高。”

韩法医说:“目前专案组还在排查死者方将的生前矛盾关系,另外一组人在寻找这个手指的主人,以及这个手指主人的其他尸块的位置。”

“除此之外,”胡科长说,“专案组不知道还应该从哪些方面下手寻找线索了。”

我依旧在摆弄着手中物证袋中的手指:“对于时间问题,大家研究过没有?”

韩法医凑过来看了看说:“仅凭一根手指,推断其死亡时间,没依据啊。”

我摇了摇头,看了眼脚边的勘查箱,对大宝努了努嘴,说:“大宝,帮我上一把刀。”说完,打开物证袋的袋口,准备把手指拿出来。

法医用的解剖刀和外科医生用的手术刀无异,都是一把手术刀柄,每次解剖会换装新的刀片。“上一把刀”,就是给手术刀柄装上新的刀片。

胡科长这回惊了:“等等,等等,就在这里?等会儿啊,我铺张报纸,我这是新办公桌,新的。法医要讲究卫生,讲究卫生!”

我忍俊不禁,等胡科长用报纸铺满了办公桌桌面后,我把手指扔在报纸上,然后戴了一副手套。

“手指的主要构造是皮肤、腱膜和骨骼。”我说,“因为腱膜质地坚韧,所以腐败会比其他软组织慢得多。从这根手指的皮肤来看,已经明显发黑,而且断段的软组织都有发黑的迹象。”

“从上次尸检完后,到现在也只有四五天的时间。”韩法医说。

我点头:“所以说,几天的腐败,绝对不可能让一根手指腐败到如此程度。”

我从指腹一侧,切开了手指的皮肤,暴露了皮下黄白色的腱膜。我用刀尖挑了挑腱膜,说:“你看,腱膜已经明显软化,这是承受长时间腐败的结果。”

“你是说,这根手指的主人和我们检验的尸体不是一起死亡的?”大宝说。“肯定不是。”我斩钉截铁地说,“不过对于尸体某部位腐败程度和死亡时间的联系,还没有具体的学说。但是从经验来看,在春夏之交,气温不算特别炎热的情况下,能让腱膜腐败软化,至少是大半个月以前的事情了,也就是大概五月中旬的样子。”

“也就是说,这两个死者的尸块,不是一次性抛弃到垃圾桶里的?”大宝说,“如果两起案件没有关联,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坏事。”韩法医说,“没有了关联,就是两起案件,而且一根手指更没有什么好的抓手破案了。”

“我倒觉得是好事。”胡科长说,“如果真的是一起的,凶手抛尸只留下一根手指,那还真的就是挑衅警方了。对于有充分准备而且专业的对手,我们在明处,他在暗处,对我们没有什么优势。”

我摇了摇头:“谁说死者不是一起死的,就不能一起抛尸?假如,凶手是先抛了手指主人的尸体,只留下一根手指,然后把这根手指和方将的尸体一起抛弃呢?”

“那就可怕了,那就可以确定是在挑衅警方了。”胡科长说,“希望这次你著名的乌鸦嘴不会再应验。”

“这次恐怕就是要应验了。”我说,“不过不是乌鸦嘴,而是有依据的判断。我觉得吧,腱膜软化,除了长时间腐败的结果,更有可能是冷冻后再腐败。”

法医们都知道,如果尸体经过冷冻后,再拿出来放到常温环境下,会加速腐败的发生。有的尸体,可以在解冻过程中,迅速腐败,导致尸表的变色。在解冻前尸体是黄色的皮肤,解冻后变成黑黄色是常见的事情。

“可是那次尸检后,我们没有对这根手指进行冷冻处理啊。”韩法医说。

“所以说,有可能是凶手冷冻保存这根手指,然后和方将的尸体一起抛弃。”我说。

大家都沉默了,看来这个案子比想象中要棘手多了。

“不管怎么样,这个案子得从这根手指的尸源入手吧。”林涛打破了沉默,“如果真相是我们分析的这样,那么查方将的矛盾关系怕是没什么用了。”

“不管有用没用,也得查。”胡科长说,“这是专案组定的侦查方向。这个案子中,我们法医能做的已经做完了,只有等着侦查部门告诉我们好消息了。”

“是啊。”我说,“全靠侦查部门的努力了。我得和专案组说,找手指主人的尸体,也刻不容缓。”

“还有个事情没做完吧,”我说,“死因呢?”

“死因没问题。”胡科长说,“死者的尿液中检出毒鼠强,含量可以致死。我们分析是凶手给死者在食物、饮料里下了毒鼠强,但是刀口处有轻微生活反应,会不会是凶手未等到死者死亡就开始剖腹了,或者凶手在死者刚刚死亡的时候就立即剖腹取内脏了?所以因为细胞的超生反应 [注释:超生反应是指躯体死亡后,构成人体的组织、细胞和某些器官仍可保持一定的生活功能,对刺激能发生一定的反应。比如在断头后一分钟可以看到眼球运动,在死亡后两小时,肌肉受到机械刺激还会有所收缩。],在刀口处仿佛还能看到一些生活反应。”

“也就是说,因为无法判断剖腹时死者有无生物学死亡,根据尸体现象,我们还不能判断中毒和失血哪个是主要死因。”我说,“至少可以下一个联合死因——中毒合并失血死亡。”

“投毒案件,大多是女性作案。”韩法医说。

“我不这样认为。”大宝立即又顶了上去,“活体解剖啊这是!多残忍!女人肯定干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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