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新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心想一定要强迫自己睡着,明天还有繁重的现场复勘工作,我需要休息。在即将睡着的蒙眬中,我的脑海中的片段逐一组合起来,仿佛整个作案过程逐渐清晰了,慢慢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噩梦惊醒,爬起来洗漱完毕后,敲开了大宝和林涛的房门。大宝和林涛也刚洗漱完毕,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起下楼,开车赶往雷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在研究所里,我和大宝、林涛一起,坐在会诊桌前,仔细研究昨天的现场和尸检照片。
这时,汪法医走了进来,说:“DNA结果全部出来了。我慢慢说,你们记一下。主卧室的避孕套和郑倩的阴道擦拭物中检出的精斑,是张一年的。主卧室的地面擦拭状的搏斗血迹检出是张一年的血。主卧室的多枚血足迹的血检出是张解放、张一年的混合血。主卧室滴落状血迹是张一年的血。走廊上从东侧卧室到主卧室的成趟血足迹检出是张解放的血。从主卧室到张朋卧室的血足迹是张解放、张一年、郑倩的混合血。下楼的血足迹是多名死者的混合血。”
“那么凶手的整个犯罪过程就可以重建出来了。”大宝说,“凶手应该是先到东侧卧室杀死老两口和小女孩,过程中他下手干净利索,所以鞋子上没有黏附老妇人和小女孩的血,但是他踩住了张解放,所以鞋子上黏附了张解放的血。凶手杀完人后,从外面锁上房门,然后走到主卧室,杀死了张一年和郑倩,最后因为听见小孩报警,走到小孩卧室杀害了小孩后离开。”
“我总觉得这不是寻仇杀人。”我开了口,“根据现场这一片滴落状血迹看,血迹是张一年的,那么张一年在受伤后应该在这片地方停留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寻仇杀人,为什么要让他受伤后还在这里停留?直接杀完人走人不就得了?”
我认为我的想法很新奇,可以语出惊人,没有想到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反而纷纷点头。
大宝说:“我同意你的意见,我们可以看到,张一年大腿上有干了的流注血迹,流注方向是从腿的前侧往后侧流,这应该是蹲着才能形成的流注血迹。如果是站着的话,血迹应该从上往下流!”
林涛说:“我同意!你们看张一年大腿后侧和小腿后侧的浅血痕迹了吗?那应该是有血迹黏附在腿的后侧,然后蹲下来,大腿后侧和小腿后侧把之间的血迹挤压,形成的浅血痕迹,这个痕迹应该可以证实张一年受伤以后蹲过很长时间。”
“这个时间可能接近半个小时!”我看我曾注意到的问题,大家都注意到了,很是高兴,说,“根据死亡时间,老人的死亡时间比年轻人早半个小时。”“你们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汪法医说,“如果有控制被害人的过程的话,而且控制了半个小时之久,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威逼死者要钱,那这就是个抢劫杀人案件了!”
“这可是会转变整个侦查思路,会完全调整侦查部署的判断!”汪法医强调道,“我们必须有充分的依据才能向专案组汇报。”
我低头想了想,说:“也是。我现在把照片传输给我师父看看。”
通过网上会诊系统,我把案件的尸检、现场照片都传给了师父,并且向他汇报了我们刑事技术部门开始怀疑“因仇杀人”案件性质的想法,请求他的帮助。一个小时以后,师父如约回过来电话。
“你们那么多人集思广益,为什么还不自信呢?”师父笑着说。
“因为会转变整个侦查思路,所以我们还想有更多的依据。”我说。
“你们的依据还不充分吗?”师父说,“哪个因仇杀人会控制被害人那么久?能有什么目的?尤其是这种一个人要去杀六个人的案件,犯罪分子的心理只会是越快杀越好,怎么会节外生枝?而且,凶手杀完老人和小女孩后,从外面锁门,说明什么?”
师父问的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思考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头绪,被师父一问,我的脑子突然清晰了,我说:“因为犯罪分子不想让两名老人出来支援,那么说明凶手并不确定他是否导致了两名老人死亡。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是让老人失去抵抗能力、让小孩不会哭泣,而不是铁了心就要杀死他们。犯罪分子的目的在主卧室,更能说明他就是想抢钱,而不是想杀人!”
师父说:“很好啊!这不就能说明问题了吗?”
“能确定死者有被控制的过程吗?”我依旧不太放心。
“为什么不能?你们说的血迹形态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师父说,“而且男主人的身上有威逼伤,你没有看到吗?”
所谓的威逼伤就是指凶手威逼死者的时候在死者的身上留下的损伤。被师父一说,我突然想起张一年的身上有八处平行细小的表皮剥脱,我说:“对啊!那八处表皮剥脱应该是刀尖形成的!所以说,凶手有用刀尖抵、顶住张一年胸部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在威逼!就是在索要钱财所在位置或者索要保险柜密码的过程!”
挂断了电话,有了师父的支持,我胆大了很多:“汪法医,请专案组把专案会的时间提前。”
午饭时间,大家都还没有吃饭。专案组提前召开专案会,就是为了听取刑事技术部门的勘查意见。
“经过这么久的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我们已经确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我斗胆说了开场白。
“什么?”专案组组长、雷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强峰很惊讶,说道,“有依据吗?”
“有,我们发现死者在死之前有被控制的过程,控制过程长达半个小时之久,且男主人身上发现多处威逼伤。所以我们认为凶手的目的是找钱。”我说。
专案组立即议论纷纷,大家交头接耳,有同意我们意见的,有反对我们意见的。
“而且,”我补充道,“凶手杀完老人以后有锁门的动作,说明他不确定老人是否真的死亡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
“如果是抢劫,现场一楼的保险柜为什么不去撬?”有侦查员问道。
“因为这个人根本就不掌握开锁、撬柜的技术,小偷也是技术活儿。所以凶手去杀人、控制人,去威逼、拷问,要的可能就是保险柜的密码。”我答道。
“现场有数万元现金,凶手并没有拿走,为什么呢?”又有侦查员问。
“因为促使凶手杀害张一年夫妇的,是凶手听见了张朋在隔壁打报警电话,这一点,我们大家可以从录音中听出来。”我说,“既然他知道张朋报了警,他还有时间翻找钱财吗?他肯定是立即杀完人就落荒而逃了,没有时间翻找钱财。不然,我们的民警到得那么快,肯定把他现场抓了。”
“我同意这种说法。”有一名侦查员站出来支持我们的看法,“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张一年为人吝啬,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是的。”汪法医插话道,“凶手杀完老人和小女孩,锁了门才去主卧室,这时候主卧室的人可能并没有发觉东侧卧室的人已经被杀,所以张一年存了侥幸的心理,虽然他已经被凶手刺伤,但伤情不重,他想拖延时间。”
“我同意他们的看法。”省厅刑事技术处的梁处长说,“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报警录音的一个细节。小孩称:来他家的是一个蒙面歹徒。小孩一定是从房间出来,偷偷看见了主卧室里歹徒在控制他的父母,于是报警的。关键是,既然是蒙面歹徒,多半就是为了侵财了。”
“是啊!”又有侦查员站出来支持我们的看法,“如果寻仇,铁了心要灭门灭口,那么就没有必要蒙面吧。”
几个依据阐述完毕,专案组出现了意见一边倒,大家开始纷纷支持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件。
“那就立即调整侦查部署。”强书记说,“一二三四侦查组立即转向侵财杀人调查,第五组继续死者家因果关系调查,要完全排除因仇杀人的可能,不能麻痹大意。”
“侵财案件,难度就大了。”雷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说。
“难度不大。”我说,“虽然是侵财,但肯定是熟人作案。”
大家纷纷安静下来,听我阐述是熟人作案的依据。
“第一,如果不是熟人,他不需要蒙面。”我说,“第二,凶手并没有在财务室内翻找,说明他知道钱不会放在外面,只会放在那个他打不开的保险柜里。第三,他知道走廊东头还住着成年人,会对他造成威胁,所以他先去东头房间让可能是后患的两名老年人丧失支援张一年的能力,为了出其不意,他杀了小女孩,防止小女孩哭喊。第四,他知道小男孩报警后,杀完大人又去灭小男孩的口,而不是杀完大人就逃跑,是因为他怕小男孩认出他的身形。第五,案发后,很快咱们就组织了大规模排查路人和设置关卡的行动,但是没有发现身上有血的人,凶手身上肯定有大量的血迹,他之所以没有被发现,是因为他在附近应该有藏身之处。”
五点依据一说,大家都纷纷点头,表示认可。
“不仅如此。”汪法医接着说,“我觉得凶手很有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张家打过工的人,才这么了解张家的内部构造。”
“那就抓紧时间开展排查吧!”梁处长说,“以现场为中心,周边10公里,挨家挨户的人口都必须排查。”
侦查员们纷纷工作去了,我心里也踏实了许多。短暂的午休后,我又有了新的想法,我叫来了汪法医和大宝,把尸体的创口照片一张一张地翻动。
“你们看,”我翻到张解放后背创口的照片,说,“尸体身上的创口创道都是狭长的。这样的刀子不是制式匕首,通常是没有护手的。”
“护手?”大宝问道。
“是的,制式的匕首都有护手。所谓的护手,就是隔离刀柄和刀刃之间的金属片。但是这种狭长的刀子通常都是有特别的用处,通常没有护手。”其实我自己是个刀具迷,大学的时候还私藏过管制刀具,后来被父亲发现怒斥了以后,才主动缴了公。
“没有护手能说明什么呢?”大宝问道。
我翻到几张照片,说:“戴林的胸骨被刺到几刀,张解放的脊柱被刺到几刀。这几刀,尤其是张解放后背的刀伤,方向都是垂直的,而且结合痕迹发现的脚印,凶手应该是踩住张解放的后背,从上往下捅的刀子。”我一边说,一边做着示范。
“既然是狭长的、没有护手、锋利的刀具,又从上往下直捅,且捅在了骨质上,那么,因为刀尖受阻,拿着刀的手会沿着刀的长轴方向往下滑,最终……”
大宝跳了起来,插话道:“明白了!你是说凶手握刀的手很有可能滑到刀刃上。那么这么锋利的刀刃碰到握紧刀的手,凶手的手可能会受伤!”
我点了点头。
“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大宝接着问道。
我拎起勘查箱,说:“叫上林涛,去现场看看就知道了。”
其实我是在找凶手有可能接触到的地方,如果凶手的手真的受了伤,那么他的手接触的地方就有可能留下他的血迹。虽然现场已经提取了200多份血迹点,但是对于满是血迹的现场,只是冰山一角,而且事实证明,这200多份血迹中,并没有发现凶手的DNA。
我们在现场仔细搜索了3个多小时,突然,主卧室墙壁上的一处血迹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类似五指印的血迹。
“林涛快来看看。”我说,“这是什么痕迹?”
林涛走了过来,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5分钟,得出结论:“这确实是一个五指印,是戴着手套的五指印。”
“你看。”我指着五指印中食指的末端位置说,“这有往外喷溅的血迹。如果是黏附在手套上的血迹,因为迅速流动均匀,不可能因为挤压而形成喷溅血迹。”
“你是说,有可能这喷溅状血迹是从手套里面被挤压出来而形成的对吗?”林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