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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案 捕鱼人之死 · 1

秦明Ctrl+D 收藏本站

前文中已经说过,一名基层公安机关法医的日常工作,很大一部分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在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法医通过法医学检验,结合前期调查和现场勘查的情况,对死者的死亡方式的判断,关系着这起案(事)件的定性。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件非常复杂而且责任重大的工作,法医的老祖宗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概括了此类工作,在看似普通的死亡中,通过细致的检验,发现、分析、探索,明察秋毫,发现犯罪的痕迹,便是法医之所以能够为死者洗冤的关键。

为了防止在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出现纰漏,大部分法医会用更谨慎的态度对待此类现场和尸体。一般情况,法医会到达非正常死亡的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尸体进行简单的尸表检验,初步排除他杀可能,查清事情的原委。然后,会将尸体运回法医中心或者殡仪馆,对尸表进行进一步检验,防止有一些不易被发现的线索遗漏。综合上述的全套步骤,法医会给办案单位提供一个综合报告,写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所谓的死亡方式就是指他杀、意外、事故、灾害、因病猝死或者是自杀。

每天早上九点,是南江市公安局法医中心法医集中进行尸表检验的时间。前一天出现场后拉回中心的尸体,会在这个时间统一进行尸表检验,以便进一步排除他杀可能。

前一天很平静,只出了一起初二女学生跳楼的现场,没有其他的现场。

这个小女孩是被早晨晨练的老大爷在新丰中学的教学楼下发现的,我们早晨8点赶到现场的时候,小女孩的尸僵已经形成的比较坚硬了,结合其他的尸体现象,分析她是在前一天晚间10点左右死亡的,也就是说是在晚自习结束1个小时后死亡的,这个时间,教学楼周围确实很少可以看到人迹。这所中学位于郊区,是一所私立中学,一半的学生住校,剩下的一半学生基本都是住在附近的村民家的孩子。学生们每天晚上9点自习结束后,便会各自回宿舍或回家。

根据前期调查,这个小女孩家离学校较近,不住校。她的母亲在20公里外的工厂打工,住在工厂,父亲在自家村边的小鱼塘捕鱼、卖鱼为生,酗酒。父母对这个小女孩关心极少,也从未去学校接过小女孩下自习。经查,事发当晚,小女孩的父亲李斌因和村民聚会酗酒,在家中睡了一晚,到村干部通知他女儿死亡时,才朦朦胧胧的跑来现场。

通过现场勘查,教学楼的楼顶铁门上只发现了小女孩的指纹,证实是小女孩自己走上了楼顶。楼顶边缘发现了整齐的小女孩的足迹,证实小女孩确实是在楼顶边缘站立过一小段时间。

小女孩穿着整齐的校服,校服的口袋里放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工整的写着几个字:“活的痛苦,不如去死,妈妈我先走了,您保重。”

这是一张遗书。经过文件检验技术人员的比对分析,确证这就是小女孩自己所写。

有了以上的结论,结合初步的尸表检验,这起事件确定为一起自杀事件,结论铁板钉钉,毋庸置疑。

在我们结束现场勘查的时候,现场旁边飞快的驶来了一辆面包车,车门一开冲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冲到小女孩的尸体旁边,凝视着小女孩苍白的脸,眼神中充满了怜爱,却并没有过激的表现。随后,她又扭头看了一眼傻在一旁的孩子父亲李斌,重新回到面包车里。

经过询问李斌,才知道刚才的女人是小女孩的母亲。虽然失去亲人的悲痛表现各不相同,但是这个女人的淡定实在让我有些吃惊,她用了两个眼神就完完全全表达了她心中所想?尤其是给丈夫的那个眼神,说不清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眼神,仿佛是责怪,又仿佛是怨恨,又不全像,总是,是一种说不清的眼神。

早上九点,法医中心尸体解剖室。

今天仿佛应该是轻松的一天,只有一个已经明确了性质的事件的尸表检验。小女孩依旧穿着那身整齐的校服,安静的躺在解剖台上。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尸库的管理员清晨6点就将小女孩的尸体抬进解剖室里进行化冻,以保证尸表检验的顺利进行。

小女孩其实长得非常可爱,浓眉大眼、鼻梁高挺,13岁的她发育的比同龄的孩子更成熟。这是一个依旧应该有着童趣的美丽年龄,而这个小女孩却写下了那么老成的一句话,然后轻而易举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坠伤的特征是外轻内重,全身损伤应该一次形成,内脏破裂却出血较少。女孩全身没有发现开放性损伤。只有鼻腔和外耳道流出少量殷红的血迹,伴随着眼周的青紫,这都是颅底骨折的表现。没有开放性损伤,表示没有多少体外的出血,现场也不血腥。小女孩就那样安静而且干净的躺在那里,睡着了一样。

我伸手探查了小女孩的后枕部,发现了一块巨大的血肿,用止血钳轻轻敲打了小女孩的额头,发出了“砰砰砰”的破罐音。可以肯定,这个小女孩是高坠致颅底骨折、颅脑损伤而死亡的。

“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真的这么大么?不至于动不动就自杀吧?”我感慨道。

“听说她家里人很少关心她。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估计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飙哥一边分析着,一边和我一起脱掉了小女孩的校服。

意外出现了。小女孩的身体上居然发现了隐约的疤痕。

“看来我们要重新分析小女孩自杀的动机了。”飙哥皱了皱眉头。

“疤痕呈类圆形,与皮下组织无粘连,表面皱缩,多个疤痕形态一致。”我边检查,边描述形态。

“这,是香烟烫伤的啊。”飙哥感叹道,“虽然她不是瘢痕体质,疤痕形成的不明显,但是形态这么相似的多处疤痕,还是应该考虑是香烟烫伤。”

“她才初二啊,没听说有什么不良记录啊,老老实实的小孩子。”我说。

“看来,通过这次尸表检验,我们发现了新的犯罪。”飙哥惋惜的摇了摇头,“虐待。”

我的脑子里迅速浮现出小女孩的父亲的模样:“你是说,是她爸爸干的?没有依据啊。”

“调查反馈回来的情况,小女孩除了上学就是在家做作业、做家务,没有其他的活动轨迹,谁又有机会能够这样欺负小女孩而小女孩及其家人不去报案呢?再说,你仔细想一想小女孩的遗书,她是在和她的妈妈告别,而并没有提到她的父亲。”飙哥分析道,“这是很反常的现象。小女孩的母亲在外打工多年,她一直都是她的父亲照顾,而自杀前却不提她的父亲,这是为什么呢?”

我点头表示同意。

一分钟不到,飙哥又改变了他的判断。

“这可能不只是一起虐待案件了。”飙哥检查完死者的会阴部,说,“是强奸。”

我国的刑法规定,凡是和14周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一律以强奸罪论。

“处女膜可见多处陈旧性破裂口。而小女孩到她死的那天,才刚刚十三岁半。”飙哥补充道。

“这个,不会也是她爸爸干的吧?”我一阵做呕,恶心的情节在脑中浮现。

“依据上述的分析,不是他,还能是谁呢?”飙哥用止血钳夹着纱布,提取了死者的阴道擦拭物,“不管怎么样,赶紧做出DNA结果再说别的。另外,得找办案单位赶紧把她的父亲控制起来。”

通知过了办案单位,我们将检材送往DNA实验室。

四个小时以后,DNA实验室传来消息:在死者阴道擦拭物中检出人精斑,但是和死者的DNA比对后,确证精斑的主人和小女孩无亲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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